各縣、市人民政府,大理經開區管委會,州直各委、辦、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公布工作的通知》(〔2022〕—67)的要求,為認真做好大理州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內容,規范編制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規范(中國政府網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620.htm),重點圍繞貫徹落實國家和省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精神,編制信息公開年報,6個方面報告內容不能遺漏,也不宜泛化。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信息公開年報不是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內容第一部分“總體情況”重在聚焦主題、簡明客觀,敘述篇幅原則上不超過1000字;報告中的統計數據核定期限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數據應全面準確、應報盡報。其中,需在“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中專門報告的內容,一是各行政機關依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包括發出收費通知件數、總金額以及實際收取的總金額);二是各行政機關依據《關于印發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方案的通知》(大政辦發〔2018〕99號)要將本地本部門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進展情況報送同級發展改革部門,由發展改革部門匯總形成本地區工作情況報同級政府,同時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公布。三是各行政機關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要求,將本領域工作進展情況報同級政務公開主管部門,并在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中公布,接受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監督。
二、明確時限,集中公開
(一)2023年1月31日前,州直部門(包括黨的工作機關加掛行政機關牌子的部門)編制完成本部門2022年信息公開年報,按程序報送州政府辦公室(含紙質公文和可編輯電子文檔),并通過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政府信息公開年報”→“2022年”欄目向社會公布。沒有州政府門戶網站后臺信息發布賬號的單位請到州電子政務管理中心進行公開。
(二)2023年2月20日前,各縣、市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匯總所屬部門和鄉鎮政府的年度報告有關情況及數據,編制完成本級政府2022年信息公開年報,按程序報送州政府辦公室(含紙質公文和可編輯電子文檔),并通過本級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有關欄目向社會公布。
(三)各縣、市人民政府在做好本級政府、本單位信息公開年報編制公布工作的同時,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規定的報告內容和時限要求,督促做好轄區內各鄉鎮、縣級各部門的信息公開年報編制公布工作,在1月31日前將制作好的信息公開年報通過本級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有關欄目集中展示,方便公眾查閱。
三、統一要求,確保質量
(一)信息公開年報編制要堅持實事求是、嚴謹細致原則,做到格式體例合規、文字客觀簡練、數據準確無誤,切實提升信息公開年報質量和實效。堅決杜絕不按時發布、發布內容不準確、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與往年重復雷同等情況。
(二)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審核把關和指導監督,把信息公開年報公開情況列為本縣市政務公開業務培訓和考核評估的重要內容。各縣市和州級各部門的信息公開年報編制公布情況將納入大理州2023年度政務公開指標考評細則,州政府辦公室將在法定公開時間節點后組織檢查,并視情況進行通報。
(三)各縣市、州級各部門在按照要求編制信息公開年報的同時,要主動探索運用圖片、圖表等展現形式,多用數據說話,做到圖文并茂,增強報告可讀性、生動性。有條件的地區和部門,可創新運用視頻、動畫等方式展現信息公開年報內容。
聯系人及電話:張明輝,0872-2316794。
電子政務郵箱:zhangminghui@dali.yn.cegn.cn
附件:需向州政府辦公室報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縣市和部門名單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需向州政府辦公室報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縣市和部門名單
一、縣、市人民政府
大理市、漾濞縣、祥云縣、賓川縣、彌渡縣、南澗縣、巍山縣、永平縣、云龍縣、洱源縣、劍川縣、鶴慶縣、大理經開區管委會。
二、州直部門(包括黨的工作機關加掛行政機關牌子的部門)
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教育體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財政局、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水務局、州商務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衛生健康委、州退役軍人局、州應急局、州審計局、州外辦、州國資委、州市場監管局、州廣電局、州能源局、州林草局、州統計局、州鄉村振興局、州機關事務局、州信訪局、州醫保局、州政務局、州蒼保局、州洱管局、州投資促進局、州地震局、州志辦、州公積金管理中心、州接待處、大理廣電臺、州地方經濟協作發展中心。
州委組織部(州公務員局)、州委宣傳部(州政府新聞辦、州新聞出版局)、州委統戰部(州僑辦、州臺辦)、州委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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